第二十章 唐先生撒娇(2 / 2)

才恍然是前几天遇到奇葩证人的案子,在审理完的当天,我的确在餐厅遇到了对方律师傅远,傅远也的确曾经想送给我两张歌剧票。

我原原本本的向两名监察员陈述了当时的事实,对方却继续问道:“当日你的餐费是谁付的?”

我怔了一下,回想起当日自己去前台付钱,服务员说我的餐费已经被付过了,当时我还以为是江源付的。

我不由得心里浮起一阵慌张,犹豫着说道:“当天发生了一些事情,和我一起吃饭的朋友先走了,我当时被告知已经付了餐费,以为是我朋友付的。”

两人给我看了一段录像,画面中我与傅远碰杯对饮,他递给了我两张歌剧票,却将我后面拒绝的行为剪辑掉,随后跳到傅远在前台指了指我的座位,为我结餐费的画面。

傅远这是因为我没有收歌剧票,变着法的表达他的“感谢”了。

我大概明白我是被当事人跟踪录像了,但好在真相并非如此,我便一五一十的对监察员进行了解释,并当场给傅远打电话进行了沟通,确认是存在了误会。

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,监察员本也只是简单的谈话和了解情况,那份实名举报的视频经过了剪辑本就真实性存疑,此时他们了解了其中误会,也大有结束调查的意思。

但我被纪检和监察委谈话的事还是在法院传开了,我一向坚持原则爱惜名声,虽然在这件事里问心无愧,但被廉政监督机关谈话总归是会让同事和领导想入非非,于是心里也很不是滋味。

我原以为这件事到此结束了,舆论却在第三天悄然爆发了。

当事人制作了视频,以我当庭判决后二十分钟就发了判决书为爆点,辅之以对方律师送我歌剧票和为我结餐费的画面,攻击我枉法裁判。

当时正有一个不公正判决引发全民大讨论,这个案子乘着东风在网络上迅速烧成连绵大火。

我看到自己的个人信息已经被在网络上非法披露,评论区也全是谴责与咒骂:

“判决书二十分钟就写完,这是还没审就写好了吧。”

“吃了原告吃被告可是老‘传统’了,不用看视频就知道肯定收钱了!”

还有一些更加不堪入目的评论,刺的我眼睛疼,我不再看下去,赶紧联系了院里,希望宣传部门能尽快发布解释通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