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(2 / 2)
喜欢抱着盲书啃。
被书香味萦绕,人仿佛抽离出灵魂置身于书中的世界,俗世的烦恼再不能来叨扰。
面朝着摆有一排盆栽的窗台, 陈敬喜摩挲盲文时, 一缕残照会为书页镀上金边,就在那一瞬, 他若抬起眼来,便正好对上向远山坠去的夕阳。
夕阳黄澄澄的,像一张烙饼,被隆起的山川啃去一角,映在他澄澈的眸中,似是某种不懈的希望,在他心里扎了根。
陈敬喜耳畔响起vilrs忧愁的嗓音,他的指腹捏在书页的一角,迟迟未能翻页。
“and if i see a sign the sky tonightno one’s gonna tell it’s a trick of light”
“ay never e but i’ willg to wait”
曾经,他在沿海的酒吧听龚述敏弹奏了这首曲子。
曲名叫《a trick of the light》,它阐述了一个人在跋山涉水下,极度渴望看到某种奇迹发生,然后将光影的巧合当作了奇迹,他一方面非常理智,知道那些神圣只是大脑对光作出的化学反应,另一方面,又无法抗拒它们带给他的冲击。
明知是假,却愿信其真。
陈敬喜如今也体会到了这种滋味。
他不再笃信梁平生是凶手,而是换了一种信仰,相信昏迷的梁平生总归会醒来的,待到梁平生醒来的那天,他将以焕然一新的面貌出现在他面前。
他还抱有强大的希冀,幻想梁平生有一天能够睁开眼,他们的纠葛一笔勾销,他还能与他重归于好。
哪怕梁平生只有一线醒来的希望。
每逢音乐结束,陈敬喜学着播音员的口吻,聊起他身边的大事小事,用轻松诙谐的语气刻意掩饰内心的伤痛:
“梁平生,我今天中午吃了鸡腿卤肉饭。你知道吗?比起为了应酬和大老板端着笑脸吃鲍鱼海参帝王蟹,我还是喜欢公司食堂第二道窗口的鸡腿卤肉饭。酱汁浇在软糯的米饭上,掺着腱子肉的米饭就会变得格外爽口。”
“梁平生,我已经看完《呼啸山庄》了,读完它对我来说真是一件难事,你真厉害呀,我想起你跟我说你最近在读《百年孤独》,我翻了下,然后就想打瞌睡,但我比吴宇好很多哦,吴宇看到书想拉屎,我起码还是能读书的。”
“梁平生,我昨天闲着,又去了上次跟秦火光顾的餐馆吃饭了。那里的二楼还挂着你和老板的合影,你刚开始创业经常到那里去谈生意吧?说起来,梁平生,我一直都没有问过你,创业途中遇到过什么麻烦?为什么破产了?如果你醒了,就跟我讲讲吧,我很想听。”
“梁平生,秦火知道你睡着的事,大发雷霆,他还哭了,大男人居然哭得跟个小孩子似的,你跟秦火的感情是不是很好呀?其实我一直知道,他才是最了解你的人,可我却霸占着他的位置,陪在你身边,又不去了解你,只是把你关起来,由着我的性子对待你,梁平生,你一定很讨厌我吧。”
“梁平生,我终于找到了你的社交账号,上面有你听的歌单,为什么你喜欢节奏布鲁斯?听说喜欢节奏布鲁斯的人天性敏感忧郁,梁平生,你做过大热的bti吗?你是什么呀?我是enfp,结果出来吓了我一跳,因为我觉得我一点也不e,梁平生,你一定是i人吧,被我拖着跑,很累吧。”
“梁平生,其实你生日那天我给你带了礼物,但是摔碎了,后来我拆开看,拼不起来了,木偶是木偶,五线谱是五线谱,齿轮散了一地,再有机会,我买个新的补偿你吧。嗯……不是现在的八音盒,而是别的,梁平生,你喜欢什么呢?你喜欢黄金吗?我们可以买一对金戒指,你一个,我一个,有个成语叫什么来着?金童玉女,不对,金玉良缘?是说我们吗?”
“梁平生,我把你的大衣都拿过来了,你的衣服好大啊,我穿着松松垮垮的,就好像竹架子上挂了件披风,我就这么穿出去上班,开会他们都笑死了,我么……嗯,我舍不得脱下来,就这么穿着,无论去哪,都好像有你陪着,你身上有一股檀香味,很清淡,我很喜欢,很早的时候我就想问了,梁平生,用香薰都治不好你的失眠,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看呢?如果你能醒来,我一定要督促你看医生。”